自从人类文化得以形成之后,人与自然的关系就开始被人们所关注,许许多多的作家一直在进行着艰难的探索,力图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。尤其是一些欧美诗人,无愧为“先知”,以自己的笔触表达着对于“人定胜天”的反思。如今,人类生存条件的改变和自然环境的恶化,促使人们的反思以及对自然环境的关注。那么,把人与社会作为研究对象的文学,是否该以参与的热情关注人与自然的新型关系?人们在对文学作品进行审美愉悦的阅读欣赏的同时,是否也应该萌生生态意识,并且使其成为文学批评和文学鉴赏中的一个要素和价值尺度?而且,能否如伦理道德、审美情趣等基本价值观一样,成为人类不可或缺的思想意识,并对人们产生潜移默化的熏陶和影响?